各处(室)、系(部):
新一学期就要开始,根据2月25日我院教学准备会议精神,为了使教学工作迅速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轨道,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落实办学理念,经学院领导批准,由督导部、教务处组织全院领导干部、教师开展新学期首月听课检查活动,时间为:3月2日—3月31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与听课学时
依据《西安高新科技学院听课制度》(见我院《教学通讯》2010年第6期),做如下安排:
1、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本月听课不得少于1学时;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本月不得少于2学时;
2、教务处长(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本月听课不得少于3学时;
3、学院管理机构副科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本月听课不得少于2学时;
4、各系(部)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4学时,本月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
5、专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学时,本月听课不得少于5学时,其中新任教师不得少于8学时;
6、辅导员听(跟)课,请学生处具体安排。
以上人员若有交叉任职,听课时数取最高一项作为标准。
二、听课基本要求
1、我院新的听课制度规定:听课任务是学院各级各类人员本职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将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
2、各级领导在3月份内可根据自己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听课。
3、各系部要根据本系部内部情况,把统一组织与自行安排结合起来,确保每位教师的每一门课都有人听,新进教师的课人人去听,相近课目的课能相互交流,骨干教师的课人人能学习。
4、听课时须携带并认真填写《西安高新科技学院听课记录本》和《西安高新科技学院听课表》,没有听课本、听课表的,请派人到督导部领取。
5、每次听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至少听完1节课。
6、在听课过程中,要对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认真填写;也要对教室设备、设施和环境状况等如实填写到表中。
7、听课人员在听课结束后尽可能与师生作简短的交换意见。
三、听课统计与管理
1、 本月听课结束后,院领导的听课记录本、听课记录表由院办统一收齐后交督导部;其他各机关职能部门、各系部的听课记录本、听课记录表一并收齐后由专人统一交督导部;督导部、教务处在作出汇总后,会将听课记录表予以存档,将听课记录本再行返回(或换发)。以上资料提交时间:2011年4月2日。
2、本次听课的次数及其他汇总情况由督导部、教务处负责统计、整理,并在有关会议或《教学通报》、《教学通讯》中予以公布。
西安高新科技学院教务处、督导部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