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须知
一、 改派期限:
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改派时间为两年(即从毕业年度开始算两年内可改派),每人只能改派一次。超过改派期限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二、改派所需提交材料:
情况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
1.需持《报到证》原件;
2.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劳动合同等);
3.改派申请书(附表1);
4.改派申请表(附表2);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情况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
1.需持《报到证》原件;
2.原单位解约证明;
3.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劳动合同等)。(申请派遣回原籍的不需要第③项材料);
4.改派申请书(附表1);
5.改派申请表(附表2);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情况3:毕业时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已就业)、现申请派遣至本人生源地的毕业生:
1.需持《报到证》原件;
2.原单位解约证明;
3.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劳动合同等)。(申请派遣回原籍的不需要第③项材料);
4.改派申请书(附表1);
5.改派申请表(附表2);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改派周期:
1.毕业生须先向学校提交改派材料,学院受理后,由学院就业中心统一到省教育厅改派;
2.学院就业中心每月1号、15号集中去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提前一天打印。(特殊情况除外,节假日顺延)
另提示,毕业生如需改派,请尽量考虑时间余量,及早提交材料,避免贻误时机。如果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
四、 改派后提示:
“就业报到证”(蓝色联)用于到派遣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白色联)为存档联;
档案须由本人到原派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