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是政府为主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特殊贫困 2500元∕人·年,一般贫困 1500元∕人·年,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旨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完成学业,奋发成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09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教资〔2009〕150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于11月份组织了助学金评审。
一、评审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获奖范围
我院2007、2008、2009级全日制统招在校生。
三、评审程序
各班级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经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评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主管资助工作院长审批。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由省教育厅报送国家教育部。
四、评审结果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