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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20  浏览量:9750  作者:    来源:未知  审核人:     

各教学班: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学籍在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条件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且只能按一个类型申请,不可选择多个类型。满足多个类型的,按照申请材料最简单的申请:

1)属于低保家庭;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6.纸质材料提交。2021年9月1日至9月14日前,毕业班学生提出线上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①《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家庭户口本(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4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并证明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二)

毕业班辅导员收集申请材料统计汇总名单,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我院就业指导中心报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和辅导员审核签字的纸质文档以及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请将纸质文档交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1171363600@qq.com

(三)复审复核

2021916日,校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924日前报送西安市人复审。

(四)复审、校准和拨款

西安市人才汇总后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对各高校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校准,并由财政按照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规定的标准向学校下达资金支出预算。

(五)资金发放

学校收到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后,立即按时、按要求向已通过审核的毕业生足额发放求职补贴。

 

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毕业生所在家庭脱贫家庭证明

.贫困家庭证明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5. 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编辑:车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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