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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018年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6  浏览量:8155  作者: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教政法〔2018〕1号)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度国家级备选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遴选和年度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资源库

  符合《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8)》(以下简称《手册》,见附件)“八、申请条件”的,可依据《手册》“九、备选资源库申请流程”进行申请。

  新申报备选资源库的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8年6月1日至10日登录教育部官网职成司主页(http://www.moe.edu.cn/s78/A07/)《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专题“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资源库申请书》(附2),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省级推荐公函(1份)于2018年6月20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

  已列入2017年度资源库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参加新一轮遴选时免于省级推荐。申请项目可直接更新管理系统中原有的申请材料,并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于2018年6月20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直接进入材料公示环节。

  我部将从申请资源库中遴选确定2018年度国家级资源库备选项目库,并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本专项)预算安排,择优立项支持建设。

  二、升级改进支持项目

  符合《手册》“十二、管理机制”“(一)持续支持”要求的已验收资源库,可申请部本专项资金支持升级改进。

  申请升级改进支持的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须于2018年6月1日至10日登录管理系统,填写《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申请书》(附4),提交升级改进方案,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1份)于2018年6月20日前函报我部职成司。

  我部将根据项目评议情况,结合部本专项预算安排,以补助方式择优支持。

  三、年度验收工作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7号)确定的立项建设且在2017年获得支持的资源库、《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改进支持项目确定情况及2016年度预算安排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5号)确定的2017年度升级改进支持资源库、2018年验收暂缓通过和延期验收的资源库,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整改)任务和项目绩效评价,准备接受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联 系 人:方灿林 任占营(职成司)

  茹家团 刘 伟(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32(职成司)

  010-66096409(财务司)

  电子信箱:sfgz@moe.edu.cn

  QQ工作群:315439943(业务)

  624562120(财务)

  附件: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手册(2018).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编辑: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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