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的基本思路
课程考试方法的改革要充分发挥好考试的督导功能和检测、鉴定功能,促进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有效控制人才培养质量。确定考试内容和设计考试方法的具体思路是:
依据《专业考试改革方案》(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明确设课目的、确定恰当的课程教育目标、设计科学的课程考试模式。
(一) 明确设课目的
通过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明确所开课程(理论课、实践课)在整个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承担的任务。
(二) 确定恰当的课程教育目标
课程教育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紧密联系,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中的具体分解和落实,它涉及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培养多个维度,并应侧重于技能、能力和素质,而非概念性知识方面。因此,在课程教育目标设计时,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参照下面“课程教育目标框架结构”从认知、操作技能与能力和情感三个领域全面系统、层次分明、有所侧重地恰当确定课程教育目标,作为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和选择、确定教育考试内容的依据。
课程教育目标框架结构: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
认知领域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与简单应用
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综合应用
单项操作技能与能力
操作技能与 综合操作技能与能力
能力领域 创造性操作技能与能力
价值观(对荣誉与利益和对己与对人的态度)
诚信(诚实、守信)
自动自发性(责任心、自觉性、主动性、自信心、坚韧性)
情感领域 求实精神(踏实、吃苦耐劳)
(职业素质) 自我管理与控制力(自我反省与评价、自我情绪的控制、遵纪守法)
人际关系(理解、关心与尊重他人、合作精神、沟通能力)
创造性
兴趣广度及擅长
(上述指标体系的解释见附注)
各门课程在制定课程目标时,根据课程性质和承担的任务不同,课程目标的上述指标体系的侧重点和表现形式可能不同。如在制定数学、语文、外语、社科类等不涉及实验操作的课程的目标时,应侧重考虑认知领域的目标;某些独立开设的实践课(如实习、课程设计等)应侧重考虑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的目标;而专业基础课等涉及实验操作的课程必须明确设计出认知和操作技能与能力两个领域的课程目标。各门课程均应承担情感领域(职业素质)的培养任务,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情感素质加以引导和培养,并做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到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管理部门。
(三)设计科学的课程考试模式
1、考试类型 考试因目的和作用不同而有不同的类型,其命题要求、成绩的使用也不尽相同。根据考试目的的不同,高职高专院校考试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诊断性考试 :用于学前或课前进行的学习基础的考察,以便后续课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
(2) 形成性考试: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以便促进学生学习,强化学习动机,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3) 鉴定性考试:在教学结束后进行,以测评学生教学目标实现的程度。
(4) 评价性测试:在教育过程中进行,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非智力素质。
2、考试方法 考试方法是关于“怎么考”的问题,既要有利于充分满足考试内容的要求,也要有利于考试目的的实现。所以,学校教育考试方法应根据考核类型和课程教育目标规定的要素与指标或考核内容确定。
考试方法可有多种分类,但常用的有如下七种基本方式:
(1)闭卷考试 该方法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分析和简单应用为主。不宜用于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完成任务的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该方法具有适合多人同时考试,效率高,测试环境比较容易控制,题型多、覆盖面大等特点;
(2)开卷考试 该方法重点不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记忆,而在考核被试者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也包括学习能力和查阅资料的能力。因此,应大力开发该方法,用于高职高专认知领域课程目标的考核,尤其在专业课或技术应用能力的考核中应广泛采用。
(3)口试 口试的最大特点是应试者在提问范围和所创设的考试环境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自由抒发见解,可充分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口试对应试者学识的广度与深度、口头表达能力、思变能力、反应能力、想象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风度、个性特征等,均能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观察和检测。但由于口试多为个别测试,其缺点是测试时间长,人力、物力消耗大,效率低,属主观性测试,考试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误差较大;
(4)设计、论文、报告、制品试 该方法能够较好地考察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查阅资料的能力、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但真实性不易控制,需与口试等其他考试方法配合进行为好。
(5)操作试 该考核方式能够较好地考核应试者涉及动作技能领域的实践能力与素质,是社会各行业系统普遍认为比较有效的一种测试手段。但缺点是测试环境创设要求高,要求主试者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施考的业务技能,考试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且人力、物力消耗大,效率低。
(6)计算机及网上考试 该方式不但可以用于学生认知领域的考核,而且还可考核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操作技能领域的模拟操作。因此,在信息化社会、开放教育和远程教育发展迅速的今天,应大力开发和利用这种考试方法。
(7)观察考核 指通过对学生一定时期的观察,对其作出评价的一种考核方法。该方法主要用于情感领域定性的描述性考核。
认知和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的考核,应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采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课程结束的总结性、鉴定性考试并重的,由多种考核方式构成、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的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考试模式。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为导向,以考核知识的应用、技能与能力水平为核心是指突出职业和岗位所需的最关键、最核心的技能与能力的考核;由多种基本方法组成是指由上述两种以上基本考试方法构成的考试,如数学、力学等课程可采用闭卷与开卷相接合的方法,外语、语文等语言类课程,可采用闭卷加口试的方法,计算机、物理、化学等课采用开卷加操作试的方法,实习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束时的操作试加口试或报告加口试相结合的方法,设计采用设计成果加口试(答辩)的方法等;时间与空间按需设定是指根据考试内容的多寡与性质等设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时间可在大于30分钟的范围内按需设定,考试地点可在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或放开,不作严格要求,以便查阅资料等;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是指每门课学生的学业成绩通过课程进行过程中的多次考核或多种方法的考核按权重综合评定,加强过程考核,发挥考试的督导功能,避免一次考试定优劣的弊端。
成绩评定应根据不同的考核方法采用不同的计分制。以闭卷考试为主的课程(一般知识点较多的课程)可采用100分制;其他考核方式宜采用等级制,如五级制(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或两级制(不及格、及格);
职业素质的考核宜采用观察考核法。各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特别在实习、设计等实践课中,要注重对学生职业素质的考察和引导,其考核结果参与生素质综合测评。
二、命题原则
1、 试题内容与课程教育目标一致性原则 考试的目的是测量教学目标达到的程度和促进教与学,所以试题内容应与课程教育目标相符,能有效地测量目标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 试题内容具有代表性的原则 即试题内容要对课程目标具有充分的覆盖面,且各部分内容的比例要适当。
3、 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核,以应用能力考核为主的原则。采用多种方法、过程中多次考核、综合评定成绩的测评方法。
4、 确保试题的效度、信度和适宜的难度与区分度。
三、考试实施
考试实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制定“课程考核纲要” (详见附件)。课程考核纲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认真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设课目的;
(2)制定课程教育目标。按上述课程教育目标分类制定课程在认知领域、操作技能与能力领域应达到的目标。课程目标的制定要科学、具体,程度要求要适宜,有条件可设计低、中、高三级。情感领域的目标无需特殊制定,也不作程度要求,但应包含在课程教育目标中,以便在课程进行中引导和培养。
(3)设计综合考试、综合评定成绩的测评方法,包括情感领域的观察评价法。测评方法的设计要有目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目的性在于明确测量什么,是知识、技能还是能力等;科学性在于测评方法要有效度和信度;可操作性在于测评方法具有可实施的条件和可能。
2、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纲要”。制定的课程考核纲要不但任课教师要明确,而且必须要印发学生,让学生一接触该门课就清楚课程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方法,以便师生共同努力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
3、根据课程教育目标和命题原则命题、组卷,或者组建题库或卷库。
4、按“课程考核纲要”组织考核,平时考核成绩及时向学生通告,对考核结果和教学质量认真进行统计、分析与反馈,持续改进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