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结课和考试方式
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安排,提前两周将试卷交至指定邮箱。考试方式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考试形式,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考试时间
考查课科目,各任课老师在结课周的最后一节课安排随堂考试,考试课科目,由教务处以及各系部统一安排组织。具体安排以期末考试安排表为准。
三、考试请假手续的办理
已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期末考试,其他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备案后方可缓考。缺考、请假未准、考试后申请办理缓考手续者均按缺考认定,取消补考资格。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图书证三证之一)即可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学生须提前到学生处办理相关证明。
四、考试结束后工作
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交教务处,各系部应及时组织教师对当天试卷进行评阅。
各系(部)在阅卷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老师尽快将自己所带班级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试卷分析表以及班级成绩单交邮箱并将打印签字后的试卷分析表和班级成绩单交教务存档。各系应对期末考试中不及格门数较多的学生给予学籍预警,督促其加强学习。
相关细则文件已发至各系(部)、各教学班,如有未尽事宜,请详询教务处。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教 务 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