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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09  浏览量:1478  作者:    来源:未知  审核人:     

关于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和发放

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现就做好2025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我校2025届毕业生,属于下列六种情形之一者皆可申请获得市财政给予的求职补贴。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6.纸质材料提交。2024年05月10日至5月20日前,毕业班学生提出线上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 APP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三)初审

毕业班辅导员收集申请材料统计汇总名单,并于2024年05月20日前向我院就业中心报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见附件)的电子文档和辅导员审核签字的纸质文档以及毕业生的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请将纸质文档交就业指导中心。

(四)复审复核

2024年05月21日,校评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8日前报送西安市人才复审。

(五)复审、校准和拨款

西安市人才汇总后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各高校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校准,并由市财政按照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规定的标准向学校下达资金支出预算。

(六)资金发放

学校收到市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后,立即按时、按要求向已通过审核的毕业生足额发放求职补贴。

 

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

          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5.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docx

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docx

附件4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docx

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xlsx


  编辑:雷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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