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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工作职责

日期:2011-05-24  浏览量:10196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审核人: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学院总体要求和自身特点,确立学生工作理念、管理体制,制定学院学生管理、思想教育、学生资助、心理咨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指导开展学生的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和学生档案管理、助学管理、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勤工助学、学生体检、违纪处分与申诉等工作,保证各项学生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做好学生工作队伍和学生党组织的建设、指导、考评和管理,定期了解、研究学生工作状况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和提出适合学生发展、队伍建设的教育管理意见,指导开展辅导员、学生干部的交流、培训、考核和表彰,以及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4.做好学院学生资助经费、活动经费和奖励经费的计划、预算、审批和管理,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资助与奖励项目、经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指导和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完善心理问题危机干预机制,以及学生心理问题的处理工作。

6.做好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学生电子注册、学生异动、档案接转、档案整理和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以及历年档案的查询、签领和管理工作。

7.做好贫困学生的认定、管理、资助和教育工作,完善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在思想、生活和学习上教育和帮助贫困生。


8.做好学生服务和保障工作,对学生宿舍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协调、教育、处理学生行政违纪,以及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9.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指导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节庆活动和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以及建设、维护、审查学生处网站。


10.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各校区的学生工作。


  编辑:xs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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