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分享至手机

关于未完成学历文凭考试的考生自愿转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8-05-10  浏览量:13461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审核人:     

关于未完成学历文凭考试的考生自愿转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

衔接工作

按陕考办『2007』5号文件规定2002、2003、2004级未完成学历文凭专业计划的考生,可自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试,并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可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学历文凭校考课程和统考课程成绩在有效期内具有同等效力。取得合格成绩的学历文凭课程,可按门数替代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

按陕考办『2007』5号文件规定,准予2002、2003、2004级考生原校考合格课程在有效期内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课程。(2002级考生校考课程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有效,2003级考生校考课程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有效,2004级考生校考课程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有效。)凡届时未能完成学业者,其校考课程需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替代。

学历文凭考生转入自学考试后,学历文凭成绩有效期内,考生自愿转入自学考试者,不进行实践环节考核。

自2011年起,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生将全部转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转考工作

凡自愿转入自学考试的学历文凭考生,必须按期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视为自愿放弃资格。转入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

办理转入手续日期:5月13日至5月25日;10月自考报名期间(8月中、下旬);9月25日至9月30日。

地点: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文景北路3号)

办理转入手续:凡自愿转入自学考试的学历文凭考生,本人持学历文凭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三张二寸近期照片办理转入手续。先对市上打印出的《学历文凭考生转自考课程成绩替代认定表》进行认定,经考生确定无误后,市上上信息库留存,考生个人保存《学历文凭考生转自考课程成绩认定表》,作为申办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依据。

请有意要转自考的02、03、04级同学抓紧时间来学校(新校区)登记报到。

截止时间:2008年5月13日
联 系 人:岳生发
联系电话:电话:13474517451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专业对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对照表


学历文凭专业

自学考试专业

英语

英语(C050207)

法律

法律(C030112)

国际商务

国际贸易(A020109)

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方向)(A020203)

计算机应用及维护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A080701)

广告

广告(A05030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A020215)

工商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A020201)

现代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A080801)

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及应用(A080701)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08年5月8日
  编辑:管理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