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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就认真做好2007级学生毕业答辩工作发出通知

日期:2010-06-08  浏览量:7641  作者:    来源:未知  审核人:     

4月下旬教务处就认真做好2007级学生毕业答辩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规定:根据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07级学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在第十二周(519523)进行。通知强调: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依据《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的安排意见》(西高教字【200910号)文件,对毕业生答辩准备工作做以下原则安排,请各系认真落实,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应届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保证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系在第十一周(519)前对本系各专业应届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安排答辩。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诚信、课程成绩、实习鉴定等方面。审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取消资格三类。(答辩资格审查统计表见附件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优先安排答辩;暂缓通过的学生由各系组织专人督促指导该类学生及时改进,争取通过资格审查;取消答辩资格的不再安排答辩,推迟毕业。

各系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结果,于51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答辩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各系应组织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力度,重视过程管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议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答辩的记录工作,按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分类保存。

三、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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